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广西
一、项目名称:管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KLBSJ20091080
三、竞标公告时间:2009年11月19日至2009年11月25日
四、截标日期:2009年11月27日下午15时整
五、成交公告时间: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8日(七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C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佳利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明阳大道明阳工业区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269700.00)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莫少荣、麻良富、岑 岳。
八、采购单位:德保县水利局
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 丹 电 话:0776-2833555
十、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德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 0776-2833555 传真:0776-283355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人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必须为原件且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时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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